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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注意】2月报税期没有顺延!

时间: 2017-02-08 15:39:40

重要提醒!2月报税期截止15日,没有顺延!

 纳税人在10日前申报缴纳资源税。

 纳税人在15日前缴纳增值税、消费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、文化事业建设费、个人所得税、企业所得税、核定征收印花税。

 具体纳税申报时间以主管税务机关规定为准。

为何没有顺延?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一百零九条规定: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,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;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,按休假日天数顺延。

 国务院办公厅在《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6〕17号)中明确,2017年春节放假时间为“1月27日至2月2日共7天”。这样,2017年春天假期是跨月的,1月份有5天,2月份有2天。税法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都是按自然年度、自然月份计算的,2月的纳税申报期没有“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”的情形,所以2017年2月的纳税申报期没有顺延期。